# 3.3 考虑

## 文本

（《尼各马可伦理学》亚里士多德 著 廖申白 译注 商务印书馆 （2009））

**我们是考虑所有事物，或者，是所有事物都可以考虑，还是有些事物不能作为考虑的题材？我们所说的考虑的题材，并不是指疯子和傻子所想到的东西，而是指有理智的人所考虑的事情。我们不会去考虑永恒的事物，例如去考虑宇宙，或者正方形的对角线和边的不等关系。我们也不会去考虑总是以同一方式运动的事物，无论是出于必然的，出于自然的，还是出于某种其他原因的，例如冬至和日出。我们也不去考虑经常不以同一方式出现的事物 ，如干旱和降雨，以及找到珍宝这类碰运气的事情。 对于人间的事务，我们也不是全都加以考虑。例如，没有一个斯巴达人考虑为西徐亚人设计最好的政体。因为，这些事情不是我们力所能及的。所以其次，我们能够考虑和决定的，只是在我们能力以内的事情（这也是我们唯一还没有讨论过的东西。因为被看作原因的东西中包括自然、必然和运气的东西，以及努斯和人为的东西）。每一种人所考虑的都是他们可以努力获得的东西。对于像科学那样准确和完善的事物，例如文法，不需要作考虑（因为我们对于一个词该如何拼写没有什么疑问）。但是，那些既属于我们能力之内又并非永远都如此的事情，如医疗或经商上的事情，就需要作考虑。我们考虑航海的事多于锻炼上的事，因为航海的事更不确定，其他这类技艺也是同样。而且，我们考虑技艺多于科学，因为对技艺更难判断。考虑是和多半如此、会发生什么问题又不确定，其中相关的东西又没有弄清楚的那些事情联系在一起的。在重大事情上 ，如果我们不相信自己能够作出判断，我们就会邀请其他人一道来考虑。此外，我们所考虑的不是目的，而是朝向目的的实现的东西。医生并不考虑是否要使 个人健康，演说家并不考虑是否要去说服听众，政治家也并不考虑是否要去建立一种法律和秩序，其他的人们所考虑的也并不是他们的目的。他们是先确定一个 目的，然后来考虑用什么手段和方式来达到目的。如果有几种手段，他们考虑的就是哪种手段最能实现目的。如果只有一种手段，他们考虑的就是怎样利用这一手段去达到目的，这一手段又需要通过哪种手段来获得。这样，他们就在所发现的东西中一直追溯到最初的东西（ 因为进行考虑的人似乎像上面所说的那样，研究的是解析一个几何图形那样的方法。当然，似乎并非所有的研究，例如数学的研究，都是考虑， 但所有的考虑却都是研究。并且，分析的终点也就是起点）。如果恰巧碰到不可能的事情，例如需要钱却得不到钱，那么就放弃这种考虑。而所谓可能的事情，就是我们自身能力可以及达的那些事情。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包括我们的朋友们力所能及的事情，因 为这种行为的始因是在我们这里。人们所研 究的有时是工具， 有时是利用这些工具的方法。在其他场合也是这样。所研究的 有时是用何种手段，有时是以何种方式利用它。所以人，如所说过的，似乎是行为的始因。考虑就是对以自身努力可以去做的事情的考虑。而行为都是为着别的事物的。所以所考虑的东西并不是目的，而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同时，我们所考虑的也不是个别的东西，例如这是不是一块面包，以及它是不是按应该的样子烤出来的。这些事情是感觉的对象 。如果考虑不断继续下去，就会陷入无穷。考虑的对象也就是选择的对象，除非是选择的对象已经确定了。因为这时，考虑的那个结论已经被选择了。一个人如果已经把行为的始因归于自身，归于自身的那个主导的部分，他也就不用再考虑该怎么做的问题了。因为，我们自身中作选择的也就是这个部分。这可以由荷马述说的古代政体的例子得到说明。在这些政体中 ，王向人民宣布他们的选择 。既然，所选择的是我们在考虑之后所期求的东西，那么选择也就是经过考虑之后的、对力所能及的事物的期望。因为，在选择了某种经过考虑而确定的事物时，我们也就会按照所作的考虑而期求它。 关于选择我们就概要地说明到这里。我们已经表明了它的题材的性质，以及它是对于朝向目的的实现的东西的。**

## 导读

由于选择是包含着在先的考虑的意愿行为，那么接下来的讨论对象就是考虑。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考虑和选择一样，只能针对我们能力以内的事情，并且是那些具有不确定性的事情。考虑和选择具有同样的对象，即达成目标的手段。

亚里士多德将以下事物排除在考虑的范围之外：

1. 疯子或傻子所考虑的东西
2. 永恒法则
3. 必然或自然的变化
4. 无规律的变化
5. 偶然的或碰巧的事情
6. 超出我们能力的人类事务

这种排除是由于考虑指向选择，而选择只能针对我们能力以内的题材。然而，考虑似乎并不必然指向选择乃至行动，它可以是为了求取理解而进行的活动，而亚里士多德在著作也承认，人天生求理解。在3.3节中被排除的考虑的对象，其中的大部分恰恰与求取理解的活动重合，例如自然法则和变化。因此，将考虑的对象局限于能力以内的事物，似乎是对考虑对象的一种过度限制与简化。

然而，尽管考虑与选择之间存在种种相似与联系，考虑的对象的这种扩大化似乎并不能够应用到选择的对象上。选择本身带有一种行动指向的内涵，而人如果要采取某种行动，那么这种行动必然是人们能够做到的，否则行动就无法产生。

因此，我们也许可以说存在两种考虑，一种考虑不指向行动，因此不必局限于我们能力范围以内的事情，另一种考虑则是行动的先导，其对象因此必然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物。

## 思考的问题

你认为意愿，选择与考虑三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考虑与研究有什么相似和不同？

如何理解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我们所考虑的不是个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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