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导读

理想的神话使人敬奉诸神,恭顺父母,并尊崇相互之间的友谊。而要培养勇敢的人,则要使人不惧怕死亡,因此要从诗篇中去除关于可怕的地狱的事,以及伟人们关于死亡的抱怨和叹息(387e)。这种教育的结果是,一个人不仅自己不畏惧死亡,面对亲友的死亡也不会感到哀叹和惋惜。这使人想到庄子的典故,“庄周丧妻,鼓盆而歌”,这种对死亡的超脱在某种程度上与苏格拉底描述的理想似有相似之处。然而,庄子的这种行为与他的遗物离人的精神态度是密切相合的,而柏拉图则在强调对死亡的轻视的同时也强调城邦的生活,以及城邦中的理想公民。这种出世的生死态度与入世的生活态度之间,不可避免地形成一种张力。

荷马史诗中的英雄与诸神的悲鸣,之所以能够广为流传,引起人们的共鸣,正是因为它触及了人性核心的苦难与挣扎。苏格拉底并不是在构建一个最适于人性的城邦,而是试图以正义之名对人性进行改造。这也就意味着,苏格拉底通过城邦的构建来寻找正义的努力必然是徒劳的,因为城邦所反映的是灵魂的天性,但正义则需要通过对天性的改造而实现。也正因如此,在柏拉图的哲学体系中,正义并非天然地从城邦中产生,而是需要统治者的干预和塑造,也就是哲人王。

如果恐惧是一种需要清除的情绪,那么对于苏格拉底而言,大笑也是应该禁止的,因为它在心灵里引起强烈的波动(389a)。我们可以想见,在苏格拉底的城邦中,悲剧与喜剧都是被禁止的。人的情绪不应该被搅动,因为强烈的情绪会蒙蔽理性的思考。

苏格拉底在第二卷中提出,谎言是一种药剂,因而要交给医生使用,也就是城邦的统治者。这里的统治者也就是哲人王,他们自己不会被谎言欺骗,但却会使用谎言欺骗他人。如果人们需要谎言的医药才能获得勇气,那么这就意味着人的本性是染病的。如果正义的城邦需要健康的灵魂,那么谎言就是正义的城邦的必要成分:哲人王利用谎言对人们的灵魂进行改造,从而塑造正义的城邦所需要的好公民。

苏格拉底接下来谈到克制(389e),认为克制就是服从自己的主宰,并能够克制饮酒、情欲以及饮食的欲望。这里对克制的定义与人们通常的理解有些不同:当人们谈到克制时,常常指的是对欲望的控制,而非对统治者的服从。然而,要构建柏拉图的正义的城邦,这种服从是必不可少的:公民是统治者构建理想城邦的棋子,按照统治者的理想塑造,并且被统治者安排到合适的位置。但我们也许记得,在《申辩篇》中,苏格拉底认为”不经过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那么,在柏拉图的理想城邦中,普通的公民所过的是一种值得的生活吗?

关于诗歌的内容的讨论的最后一点是关于人的故事,但这涉及到正义的定义,也正是全书争论的核心。苏格拉底因而将这一点暂时搁置,而转向关于形式的讨论。

苏格拉底区分了叙述与模仿(392d),前者是作者直接的讲述,而后者是作者模仿说话者的讲述。然而,这两者的界限并不一定是清晰的:苏格拉底在《理想国》中的叙述,恰恰是柏拉图的模仿。苏格拉底认为,护卫者不应该是善于模拟的人,因为一个人只能做好一件事。但是,这是否意味着,一个演员也只能够模仿一样事物?莎士比亚的悲剧与喜剧同样广为流传,而既出演喜剧也出演悲剧的演员也并不罕见。此外,苏格拉底所引用的诗行也已经表明,诗人善于模仿各种不同的事物,无论是高尚的,还是卑下的。因而,仅仅因为模仿本身而将其排除在护卫者的品德之外,是有些站不住脚的。但是,苏格拉底将模仿与护卫者的角色严格区分开来有着更深层的目的:在苏格拉底的城邦中,诗人的角色和统治者是相冲突的,前者描述并歌颂人性的多样,后者则要限制和塑造人性以适于城邦的统治。艺术的自由被政治的宣传所取代,而这种宣传则是健康的城邦的必要条件。作为护卫者的品德是执行统治者的命令,而非观察或表述现实的多样性。

苏格拉底接下来谈到音乐的调式与节奏(398c),并提议取缔哀鸣式的以及萎靡娇气的调式,而只留下能够模拟勇敢的人的调式,以及平静安恬的人的调式,来分别描述处在逆境和顺境中的人的典范。在节奏方面,也要遵循同样的逻辑,去除那些与恶德相联系的诗步,而只保留与正直勇敢的人的生活相合的节奏。在苏格拉底追求的理想城邦中,语言,调式以及节奏都应该与美好的品德相合,也就是年轻人应该追求的典范。

苏格拉底的城邦是净化的城邦,所有的诗人与匠人都只允许表现美好的形象,而恶德与恶行不但被禁止,它们甚至不能被讲述。然而,这种禁忌真的能够在社会中拔除恶行吗?人类历史上并非没有过这样的尝试,但结果往往是反乌托邦式的,禁止谈论与讲述某样事物,不代表这一事物本身就因此消失;它仅仅是被压抑着,并最终会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此外, 正义的确就意味着生活在一个只有美德而没有恶行的社会吗?如果这样的社会能够实现,它会是我们的理想社会吗?

在苏格拉底的城邦中,品德必须指导音乐和艺术,人们不是自发地成长,而是被塑造。这一点可以与现代政治哲学做对比:苏格拉底的方式强调统治者的权力和自由,而现代政治哲学则强调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前者容易导向对公民的极端压制乃至最终导致政府本身的解体,但公民的极端自由也可能导致同样的后果。两者之间如何平衡,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政治哲学问题。

苏格拉底认为,正像认识字母是识别文字的前提条件一样,我们必须认识高尚的品德才能觉察它们在事物中的表现。终极的音乐就在于对美好事物的爱慕之情(403c),这种情感是高尚的,理性的,不掺杂情欲和快感。我们必须先有了理想生活的模型,然后以此为基础创造理想的音乐,再通过音乐进行教育,使人的灵魂变得高尚纯洁。教育因而是使奢靡的城邦得到净化的一种方式。

苏格拉底接下来转向体育,也就是除了音乐外教育的另一个重要部分。在这里,教育要训练的不是职业运动员,而是战士,并且是能够保卫正义的战士。战士所需要的严格训练与身体的享乐是不相容的,因此,在用音乐去除了灵魂的享乐后,苏格拉底现在提出用体育训练杜绝身体的享乐。精细的饮食与奢靡的生活导致疾病与放荡,因而需要许多法庭和医院。苏格拉底认为,群氓和手艺人需要医生和法官,因为他们缺乏内在的法律与正义,但如果护卫者也有同样的需要,那么这就是一种耻辱。护卫者在这里与普通公民被区别开,仿佛他们居住在另一城邦。事实上,我们几乎可以把苏格拉底描述的城邦当作几个不同的城邦:手艺人的城邦与护卫者的城邦截然分开,二者受到的教育与接触的文化都不相同,但苏格拉底并没有讨论,在这样不相容甚至对立的人群中,一个统一的城邦如何可能。

苏格拉底接下来谈到医药,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都认为生命有其自然的终点,如果一个人已经病到不能进行他的工作,医生就不应该再去尽力延长他的生命。对于不需工作的富人来说,“工作”指的就是践行品德。在这里,医学服从于政治,医生只有在治疗有利于城邦的统治和利益时,也就是通过治疗可以让人恢复他原来的工作时,才应该施行他的医术。

苏格拉底认为,好的医生应该是自己生过病的人,而好的法官则不应与不正义的事接触。然而,这似乎意味着,苏格拉底所认为的好的医生恰恰是那种常年生病,因而最好允许他们死去的人。而要培养好的法官,就需要大量不正义的人和事,来使法官通过观察学习判断正义与不正义。但是,如果一个城邦中存在这些不正义的事,我们还能够说它是一个正义的城邦吗?

音乐的教育使人克制,因而能够洁身自好,不需要和法律有什么关涉(410a)。也就是说,要么音乐的教育是成功的,而人们因此不需要法官,要么音乐的教育是失败的,因此好的法官就成为必需。既然苏格拉底的城邦中仍然需要医生和法官,这就意味着正义的城邦不可能完全是正义的,而音乐的教育也无法总是成功。

苏格拉底接下来谈到,意气如果没有经过好的培育就会成为粗野,而喜爱智慧如果被过于放松,就会成为柔弱和娇惯。因此需要将音乐和体育的训练相结合,以使意气与爱智相和谐。到这里,苏格拉底提出了完整的对护卫者的教育方式,即首先对诗歌音乐的内容进行审查,只留下与高尚品德相合的内容,然后以体育和音乐教导护卫者,以达到理想的和谐。然而,谈话最初的目标是通过探寻一个城邦建立的过程,来找出正义的定义,但苏格拉底所采取的方式却是描述一个正义的城邦,然后在其中寻找正义。也就是说,何为正义在苏格拉底的城邦中已经是一个确定的概念,它先于城邦而存在,并且城邦需要被约束和改造以适于正义的标准。

在苏格拉底的城邦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是截然分开的,统治者要从好的护卫者中挑选出来,挑选的标准是看他们是否关心城邦的利益,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坚持,凡是对城邦最为有利的事,就是必须做的事(412e)。我们所关心的是我们所喜爱的东西,而我们喜爱的是有利于自己处境的东西(412d),也就是说,自爱是爱城邦的基础。换言之,在苏格拉底的城邦中,城邦的利益就是护卫者的利益。然而,这是否也能够代表普通工匠的利益呢?一个由护卫者的利益主导的城邦,能够在不同阶层中达成统一吗?在414b,“护卫者”一词的含义发生了转变:通过苏格拉底描述的方式遴选出来的统治者被称为护卫者,而到对话目前为止称为护卫者的人则被称为助手或者卫士。也就是说,城邦所代表的护卫者的利益,并非军人的利益,而是哲人王的利益。然而,哲人王的培养和遴选方式,又意味着对于哲人王来说,城邦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这样一来,“城邦的利益“又成为了没有根基的概念,它像”正义“一样,天然地存在,并塑造人们为之服务。

至此,城邦的骨架已经基本搭建完成,它与原初的城邦有三个重要的不同之处。首先,在原初的城邦中,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在苏格拉底的城邦中,“城邦的利益”成为一个整体,为了城邦的利益,个人要做出必要的牺牲。其次,城邦不再由相互之间平等的各行各业的人组成,而是划分为三个阶级,并且阶级间的流动被严格地控制。城邦的统治者位于最高级,其次是卫士,最后是其他所有人。城邦不再是一个为了解决人的正义所搭建的模型,它已经取代人与人之间的正义成为对话的新的焦点,道德问题被转变成了政治问题。个人通过他在城邦中的功能被赋予生存的意义,而这种意义会随着功能的消失而消失。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不同之处是,苏格拉底的城邦中的阶级的划分。在原初的城邦中,城邦的基础是建立在经济之上的,由人们的需要而形成的城邦是自然的城邦,是生存或者较为舒适地生存的必要条件,它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人们能否在其中满足他们的需要。在原初的城邦中,不存在一群人对另一群人的控制和约束,每个人是自觉而平等的。另一方面,苏格拉底的城邦则是一个人为的城邦,他引入了政府的概念:护卫者作为一种职业,其功能就是约束和控制所有其职业。城邦的存续不再是随着需求变化而自然发生的结果,而是统治者努力维持的对象。城邦不再是一个经济体,而是政治体,经济屈从于政治,服务于政治的需要。

思考的问题

如果一个人不畏惧死亡,他是不是也同时轻视生命?

苏格拉底为什么反复强调严格的社会分工?这是他的正义的城邦的必要条件吗?

一个只有美德,没有恶行的社会是一个理想社会吗?

在苏格拉底的城邦中,“城邦的利益”指的是什么?

普通匠人的利益是城邦的利益的一部分吗?

在苏格拉底的城邦中,人与人的正义是否还能独立于城邦的利益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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