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快乐在类属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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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各马可伦理学》亚里士多德 著 廖申白 译注 商务印书馆 (2009))
所以,快乐就有类属上的不同。因为我们认为,不同的事物是由不同的东西来完善的。每一种自然物品和人工制品,如动物、树木、图画、雕塑、房屋、工具,都是这样。同样,在形式上不同的实现活动也由在形式上不同的东西来完善。思想的实现活动与感觉的实现活动不同,它们之中这种形式的活动也与另一种不同。所以,完善着它们的快乐也不同。这一点也可由每种快乐都与它所完善的实现活动相合而得到见证。因为,每种实现活动都由属于它的那种快乐加强。当活动伴随着快乐时,我们就判断得更好、更清楚。例如,如果喜欢几何,我们就会把几何题做得更好,就对每个题目有更深的领会。同样,爱音乐、爱建筑等等的人,也可以由于喜欢它而在取得进步。所以,快乐加强着实现活动,而加强着种实现活动的快乐也就必定属于它。实现活动在形式上不同,属于它们的快乐也就在形式上不同。这一点更明显地见证于以下事实:有些实现活动会被其他的快乐所妨碍。例如,爱听长笛的人听到长笛的演奏就无心继续谈话,因为他们更喜欢听长笛演奏而不是谈话。所以,听长笛演奏的快乐妨碍谈话的活动。当我们同时进行两项实现活动时,情况也是这样。因为,其中更令我们愉悦的活动会排斥另一项活动。它越令我们愉悦,就越排斥另一项活动,甚至使后者全然停止。所以,如果我们从一项活动中得到强烈的快乐,我们就几乎不能做别的事情。我们仅当做一件事情只得到一般的快乐时,才会转向别的事情。例如那些在剧场里吃甜食的人,演出越糟糕,就越想吃甜食。既然相适合的快乐使一项实现活动更加准确,持续的时间更长,进行得更好,而其他的快乐则会妨碍它的进行,快乐就显然是彼此不同的。不同类属的快乐对一项实现活动的作用,其实就相当于那项活动的属于自身的痛苦。因为,自身的痛苦也毁灭实现活动。例如,如果写作与推理不令我们愉快并且伴随着痛苦,我们就不会写作和推理,因为这项实现活动是痛苦的。所以,一项实现活动的自身的快乐与痛苦对于它有相反的影响。自身的快乐和痛苦,也就是从一项实现活动本身产生的快乐和痛苦。而不同类属的快乐,如刚刚说过的,就相当于自身的痛苦。因为,它们毁灭实现活动,尽管不是以同样的方式。既然实现活动有好坏的不同,有的值得欲求,有的应当避免,有的既不值得欲求也不需要避免,它们各自的快乐就也是如此。因为,每种实现活动都有自身的快乐。所以,实现活动是好的,其快乐也是好的,实现活动是坏的,其快乐也是坏的。甚至是欲望,如果是对于高尚[高贵]事物的,就也值得称赞,如果是对卑贱事物的,就应受谴责。快乐比欲求更属于实现活动自身。因为,欲求在时间上和本性上都与实现活动相分离,而快乐则与实现活动联系紧密,难以分离,以致产生了它们是否就是一回事的问题。我们既不能把快乐看作思想,也不能把它看作感觉(因为这样看是荒唐的)。不过,由于快乐与实现活动不能分离,有些人觉得它们就是一回事。所以,由于实现活动不同,它们的快乐也就不同。视觉在纯净上超过触觉,听觉与嗅觉超过味觉,它们各自的快乐之间也是这样。同样,思想的快乐高于感觉的快乐,在思想的快乐相互之间,也有一些快乐高过另外一些快乐。每种动物都似乎有它本身的快乐,正如有它本身的活动。也就是说,每种动物都有相应于其实现活动的快乐。如果我们一个动物一个动物地想,这一点就会更为明白。马、狗、人,都有自己的快乐。赫拉克利特说,驴宁要草料而不要黄金,因为草料比黄金更让它快乐。所以,不同种的动物有不同的快乐。反过来也可以说,同种动物有同种的快乐。不过在人类中间,快乐的差别却相当大。因为,同样一些事物,有些人喜欢,有些人则讨厌;有些人觉得痛苦和可恨,有些人则觉得愉悦和可爱。甜味的东西也是这样。同样东西,健康的人尝着甜,发烧的人却尝着不甜。虚弱的人与强壮的人对温度的感觉也不同。其他亦可类推。但是在这类事情上,情况似乎是,事物对一个好人显得是什么样,它本身也就是什么样。如果这类事情,就像人们所认为的,的确是这样,如果德性与好人一一就他作为好人而言一一是所有事物的尺度,那么对于他显得是快乐的东西就是快乐,令他感到愉悦的东西就是愉悦的。如果令他感到不愉快的事物令某些人愉悦,这并不奇怪。因为,人容易在多方面堕落或受到扭曲。那些事物并不令人愉悦,而只是使堕落的或个性扭曲的人感到愉悦。所以,我们显然可以说,那些被视为卑贱的快乐并不是快乐,而只是对那些堕落的人才是快乐。但是在那些好的快乐之中,哪一种是特别属于人的快乐呢?也许,这需要联系实现活动才看得清楚?因为快乐是属于实现活动的?所以,完善着完美而享得福祉的人的实现活动一一不论是一种还是多种一一的快乐就是最充分意义上的人的快乐。其他的快乐,也像其实现活动一样,只在次等的或更弱的意义上是人的快乐。
亚里士多德认为,每种快乐都与它所完善的实现活动相合。当实现活动伴随着快乐时,活动就能完成得更好,而不同类属的快乐和痛苦一样,都能够毁灭实现活动。
因此,快乐的好坏也就取决于与之相关的实现活动。快乐是伴随着思想和感觉而来的,但其本身并非思想或感觉。亚里士多德认为,思想的快乐高于感觉的快乐,但这一标准从何而来,却并没有得到解释。
尽管不同种的动物有不同的快乐,但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却似乎具有许多不同的快乐。为了消解这种复杂与矛盾,亚里士多德以真正的人作为标准,将事情对好人的样子当作事物其本身的样子。但是,以真正的人为标准只是为了抵制那些被认为是可耻的快乐,却并没有回答什么快乐是属于那种圆满地实现了人之完善的快乐。
如何理解欲求和快乐与实现活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