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理智德性引论
文本
(《尼各马可伦理学》亚里士多德 著 廖申白 译注 商务印书馆 (2009))
前已说到,我们应当选择适度,避免过度与不及,而适度是由正确的逻各斯来确定的。我们现在就来考察这一点。
我们谈到过的那些品质以及其他的品质,都有一个仿佛是可以瞄准的目标,具有逻各斯的人仿佛可以或张或弛地用弓来瞄准它;也有一个合乎正确的逻各斯的标准,确定着我们认为是处于过度与不及之间的适度。这个说法虽然对,却不很明确。诚然,说在旨在建立起科学的各个领域,我们的努力都应当张弛得当,符合于正确的逻各斯,这并不错。不过,一个人了解了这一点并不就比原来更聪明。例如,如果只是告诉他医学的要求是什么,医师的要求是什么,他还是不知道应当用些什么药。灵魂的品质也是这样。仅仅知道上面那些一般的说法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准确地确定正确的逻各斯是什么,合乎正确的逻各斯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已经把灵魂的德性分为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道德德性我们已经谈了很多了,我们现在先对灵魂作些说明,然后接着谈谈理智德性。如已说明的,灵魂分为有逻各斯的和没有逻各斯的两个部分。我们现在要在有逻各斯的部分再作一个类似的区分。我们假定这个部分中又有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思考其始因不变的那些事物,另一个部分思考可变的事物。因为.对于不同性质的事物,灵魂也有不同的部分来思考。这些不同能力同那些不同性质的事物之间也有某种相似性和亲缘关系。这两个部分中,一个可以称为知识的部分,另一个可以称为推理的部分。考虑与推理是一回事,我们从不考虑不变的事物。所以,推理的部分是灵魂的逻各斯部分中的一个单独的部分。我们必须弄清楚这些不同部分的何种状态是最好的,因为那种最好的状态就是它们各自的德性。
导读
在第六卷,亚里士多德转入对理智德性的讨论。理智德性与灵魂中具有逻各斯的部分相关,这一部分又分为思考不变事物的知识,以及思考可变事物的考虑或者推理。
第六卷的结构可以大致划分如下:
引言
6.1: 研究理智德性的原因
6.2: 理智德性的对象
主要的理智德性
6.3: 科学知识
6.4: 艺术
6.5:实践智慧
6.6:直觉推理
6.7: 哲学智慧
6.8: 实践智慧与政治科学的关系
与行动有关的次要的理智德性
6.9: 考虑
6.10: 理解
6.11:判断
哲学智慧与实践智慧的关系
6.12: 哲学智慧和实践智慧的作用
6.13: 实践智慧与德性和正确推理的关系
思考的问题
你认同亚里士多德对知识和推理的划分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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