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德性的定义:种
文本
(《尼各马可伦理学》亚里士多德 著 廖申白 译注 商务印书馆 (2009))
我们接下来讨论德性究竟是什么。既然灵魂的状态有三种:感情、能力与品质,德性必是其中之一。感情,我指的是欲望、 怒气、恐惧、信心、妒忌、愉悦、爱、恨、愿望 、嫉妒、怜悯, 总之,伴随着快乐与痛苦的那些情感。能力,我指的是使我们能获得这些感情,例如使我们能感受到愤怒、痛苦或怜悯的东西。品质,我指的是我们同这些感情的好的或坏的关系。例如, 如果我们的怒气过盛或过弱,我们就处于同怒的感情的坏的关系 中;如果怒气适度,我们就处于同这种感情的好的关系中。其余感情也可类推。德性与恶不是感情。因为首先,我们并不是因我们的感情,而是因我们的德性或恶而被称为好人或坏人的。我们被称赞或谴责也不是因我们的感情(一个人不是因感到恐惧或愤怒而受到谴责,也不是因怒气本身而受到谴责,而是因以某种方式发怒而受到谴责),而是因我们的德性与恶。其次,我们愤怒或恐惧并不是出于选择,而德性则是选择的或包含着选择的。第三,我们说一个人被感情 “感动”, 可是对于德性与恶,我们则不说他被 “感动”, 而说他被 “置放于” 某种状态中。同样由于这些原因,德性也不是能力。因为首先,我们不是仅仅由于感受到这些感情的能力而被称为好人或坏人,而被称赞或谴责的。其次,能力是自然赋予的,善与恶则并非自然使然。但是这点我们已经谈过了。既然德性既不是感情也不是能力,那么它 们就必定是品质。这样我们就从种类上说明了德性是什么。
导读
从德性如何形成的考察出发,人们可以学到有关德性是什么的启发。2.1节到2.4节关于德性是如何获得的说明提供了一种指导线索,帮助我们前进到对德性的定义的探寻。
亚里士多德所采取的定义方式是种加属差的定义方式,他为灵魂规定了三种状态,但并没有解释何以是并且仅仅是这三种状态。然后他运用排除法,排除了其中两种状态,并得出德性必然属于余下的那种状态的结论。
由于第二卷所讨论的对象是道德德性,也就是与灵魂中分有逻各斯,但本身不是逻各斯的部分相对应的德性,因此亚里士多德所讨论的灵魂的三个状态也应该是对应于这一特定部分而言的。就对某一具体事件的回应而言,我们能够产生回应,所对应的是灵魂的能力,我们实际产生的回应,所对应的是感情,而我们回应的方式,则对应品质。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不属于感情或能力,因为我们不会因为某个人具有,或能够具有某种感情,就称他为好人或者坏人。
“品质”一词对应的是希腊语中的hexis, 直译为“拥有”。这个词含有如下内涵:
坚实地持有某物,含有稳定性的意味;
占有(区别于使用);
朝向特定目标的努力
因此,德性作为一种品质,也同样拥有稳定性,可以被占有而不被使用,以及朝向某一目标的努力。它是一种被塑造成的状态,这种塑造来自于前文所说的训练以及从事合德性的活动。
思考的问题
你认为灵魂只有感情、能力与品质三种状态吗?
德性与感情的关联是什么?
如何理解亚里士多德把德性看作一种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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