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 希望

## 文本

（《尼各马可伦理学》亚里士多德 著 廖申白 译注 商务印书馆 （2009））

**如巳说过的 ，希望却是对于目的的。但是有人说，所希望的东西是善，有的人则说，所希望的是显得善的东西。然而，那些认为所希望的东西是善的人无法避免一种结论，即如果一个人的选择不正确，他所希望的东西就不是他真正希望的（因为假如他希望的是他真正希望的东西，这就应当是善；但是在所假定的这种情形下，他希望的东西却对他是恶）。另一方面，那些认为所希望的是显得善的东西的人也不能逃避一个结论，即除了对各个个人显得善的东西，并没有什么事物自然地就显得善。然而对于不同的人显得善的东西却是不同的甚至可能是对立的。如果 这两种结论都不令人满意，那么是否应当说，在一般的或真正的意义上 ，所希望的东西就是善；而每个个人所希望的则是对于他显得善的东西：好人所希望的善就是他真正希望的善，坏人所希望的善则碰到什么就是什么（ 正像在身体方面 ，那些真正有益的东西就对那些体质好的人有益，对那些生病的人，有益的则是另外一些东西 ，如苦的 、甜的 、热的或硬的东西，等等）？因为，好人对每种事物都判断得正确，每种事物真地是怎样，就对他显得是怎样。每种品质都有其高尚\[高贵]的东西和愉悦的东西。而好人同其他人最大的区别似乎就在于，他能在每种事物中看到真。他仿佛就是事物的标准和尺度。许多人似乎是被快乐引人歧途的。因为它们尽管不是，却显得是某种善 。结果，人们都把快乐当作善来选择，而把痛苦当作恶来逃避。**

## 导读

在探讨了达成目的的手段之后，3.4节讨论了目的本身，即希望的对象。在第一卷中亚里士多德已经建立了他的出发点：善是所有事物的目的。3.4节则对善本身进行了更进一步的讨论：所谓的善，是指的真正的善，还是看起来善的东西？

前者是柏拉图的观点，而由此得出的必然推论是如果人们所希望的不是真正善的东西，那么这种希望本身就不是真的，或者说，人们误以为自己希望的东西会给自己带来善，而一旦这种误会被解除，人们就会放弃对它的希望。但是，如果对于善的判断标准不在人们之内的话，它又能够存在于什么地方呢？我们所知的全部世界都为我们的思想和感官所限制，而如果存在某种不受这种限制的，”真正的“善的标准，它也将因为无法被人了解而失去意义。

而如果说希望的对象是看起来善的东西，那么善就成为一种完全主观的判断，由此得出的推论就是没有什么事物不可以是善的，只要这些事物对某个人而言**显得**善。

因此，这两种观点要么赋予善完全的客观性，乃至于它不得不被放置在人类生活之外，要么赋予善完全的主观性，乃至于一切事物都可以是善的，从而以另一种方式抹杀善恶的分别。为了避免这两种情况，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条中间道路：好人所希望的善就是真正的善。这一方式将善的标准拉回到人类生活当中，并且将好人作为判断的尺度，而非将判断的权利交给所有人，从而维持了善恶的区分。

然而，亚里士多德的方式似乎有一种循环论证的嫌疑：我们又如何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是好人呢？我们又如何能够确定，一个好人对**每种**事物都能够判断得正确？一个人必须在每个方面都好（从而对每种事物都能判断正确）才能称得上是好人吗？因此，3.4节虽然篇幅不长，其内容却值得我们仔细思考。

## 思考的问题

希望与欲望等同吗？

我们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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