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怒气上的不能自制与欲望上的不能自制
文本
(《尼各马可伦理学》亚里士多德 著 廖申白 译注 商务印书馆 (2009))
我们来考察这样一种情况:与欲望方面的不能自制相比,怒气上的不能自制不那么让人憎恶。怒气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是听从逻各斯的,不过没有听对,就像急性子的仆人没有听完就急匆匆地跑出门,结果把事情做错了。它又像一只家犬,一听到敲门声就叫,也不看清来的是不是一个朋友。怒气也是这样。由于本性热烈而急躁,它总是还没有听清命令,就冲上去报复。当逻各斯与表象告诉我们受到了某种侮辱时,怒气就好像一边在推理说应当同侮辱者战斗,一边就爆发出来。与此对照,欲望则一听到(逻各斯以及)感觉说某某事物是令人愉悦的,就立即去享受。所以说怒气在某种意义上听从逻各斯,欲望则不是。所以屈服于欲望比屈从于怒气更耻辱。因为,在怒气上失控的人还在一定程度受逻各斯的控制,在欲望上失控则不受逻各斯控制而受欲望宰制。其次,服从正常的冲动更容易得到谅解。因为,就是在欲望方面,服从人人都有的欲望也更容易得到谅解,如果它们是人人都有的欲望的话。而怒气与怪癖比对过度的不必要的快乐的欲望更为正常。这可以由那个打自己的父亲的人用来为自己的行为作辩护的那番话得证。“是的”,他说,“我父亲过去也打他父亲,他的父亲也打他父亲的父亲。”他指着自己的儿子说,“这个孩子,将来长大了也会打我,这是我们的家风”。另一个故事也是一个证明。当父亲被儿子推向门外时,总是央求儿子到了门口就别再推了,说他过去也是推到门口就不再推的。第三,一个人越工于心计就越不公正,而发怒的人都是不工于心计的。怒气也不是心计,而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欲望则是心计,就像人们说阿芙洛狄特是
塞浦路斯的诡计多端的女儿;
荷马也写到过她的绣花腰带,说它
精巧得令最明智者也丧失理智。
所以,与怒气上的不能自制相比,欲望上的不能自制不仅更耻辱,而且更不公正。欲望上不能自制是严格意义上的不能自制,并且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恶。第四,羞辱他人不是使人痛苦而是使人感到快乐,出于怒气而做的事情却总是使人痛苦。所以,如果一个侮辱的行为越不公正,引起的公正的愤怒就越强烈,那么,出于欲望的不能自制也就比出于怒气的不能自制更加是不公正,因为怒气中不含有羞辱他人的成分。所以,欲望上的不能自制显然比怒气上的不能自制更耻辱,自制与不能自制其实都是同肉体欲望与快乐相关的。但是对肉体欲望与快乐也需要加以区别。因为,如已说过的,其中有一些在性质和程度上都是合人性的、正常的,有一些是兽性的,另外一些则是由发展障碍与病所致。节制与放纵只同前面一类相关。所以,我们不说动物是节制的还是放纵的,除非在类比意义上说某类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喜欢羞辱、伤害对方和更贪吃。因为,动物既无选择也没有推理能力,它们不属于正常范围之内,就像人类中的疯子一样。兽性虽然可怕,但并非是恶。因为在兽性中,最高的那个部分不像在人身上那样被扭曲,而是不存在。要把兽性与恶相比较,就像把一个无生物与一个生命物加以比较,问何者更恶一样。没有始因的恶总是为害较小,而努斯就是一个始因。(这两者的比较就好比是不公正和不公正的人的比较:每一个都可以说是比另一个更恶。)一个坏人所做的事比一个野兽多一万倍。
导读
在这一节,亚里士多德将类比意义上的不能自制,与本来意义上的不能自制进行了对比。前者即怒气,后者则是欲望。亚里士多德认为,在怒气中仍然有逻各斯的指引。但是,我们的确能够说在怒气中驱使我们的冲动行为的是逻各斯的推理吗?人们对于怒气的感觉体验往往比欲望的感觉体验更为强烈,而正是这种愤怒的感觉,而非应当报复侮辱者的逻各斯,驱使我们做出愤怒的行为。
反过来说,出于欲望的不能自制也似乎并非全然缺乏逻各斯。一个人即使是出于性的欲望而工于心计,或者出于羞辱他人的欲望而说出恶毒的话语,要达到他的目的也仍然需要逻各斯的指引。
亚里士多德认为出于欲望的不能自制更为不公正,似乎是由于欲望的动机比愤怒的动机更为卑下:前者与肉体的欲望和快乐相关,后者与公正和屈辱相关。这种对肉体欲望的贬低,与柏拉图的哲学主张是一致的。
正常的欲望处于德性与过恶之间较低的部分,而兽性和病态的欲望则直接被放在过恶的范围之外。但是,兽性和恶之间是否存在如此本质的区别,以至于将两者进行比较就好像把无生命物和生命物相比较一样无理?一个兽性的人,是坏人还是野兽?
思考的问题
逻各斯在怒气中的角色是什么?
如何理解没有始因的恶总是为害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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