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 节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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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各马可伦理学》亚里士多德 著 廖申白 译注 商务印书馆 (2009))
在谈过勇敢之后,我们接下来谈一谈节制。因为勇敢和节制是灵魂的无逻各斯的部分的德性。我们已经说过,节制是在快乐方面的适度(因为它同痛苦不大相关 ,而且同痛苦的关系也与同快乐的关系不同),放纵也是表现在快乐这方面的。所以, 我们现在来明确一下与节制放纵相关的是哪些快乐。我们首先要在肉体的快乐与对荣誉的爱和对学习的爱这样的灵魂的快乐之间作一下区分。因为爱荣誉或爱学习的人只对荣誉和学习这些事情感到快乐,这种快乐所影响的不是肉体,而是灵魂。但是我们并不就这些快乐说一个人节制或是放纵。在其他的与肉体快乐无关 的那些快乐上,我们也不说一个人是节制或是放纵。对那些喜欢打探消息和传播逸事的人,我们说他们饶舌,而不说他们放纵。对那些因为损失了钱财或朋友亡故而痛苦的人,我们也不会说他们放纵。所以说,节制是同肉体快乐有关的 。但是它也不是同所有的肉体快乐都有关。因为,那些以视觉的对象,例如以颜色 、形体和绘画为快乐的人,我们既不说他们节制,也不说他们放纵。不过在这些事物上,也有享受快乐是适度还是过度或不及的问题。听觉的对象也是这样 。谁也不会说沉溺于音乐或表演的人是放纵的,或在这些事上适度的人是节制的。对于喜欢嗅觉上的满足的人,我们也不说他们是节制还是放纵,除非是在偶然情况下。例如,如果有人喜欢闻苹果、玫瑰或熏香的气味,我们不会说他们放纵;但是如果有人喜欢油香或佳肴的气味,我们就会说他们放纵。因为,放纵的人喜欢这种气味,是由于这种气味使他们联想到他们想吃的那些东西。当然,别的人们如果饿了也会觉得饭香,但只有放纵的人才总是喜欢食物的气味,因为这些食物是他们的欲望的对象。动物也没有这些感觉上的快乐,除非是偶然的。狗并不喜欢野兔的气味,它喜欢的是吃野兔;那种气味只是告诉它们野兔在哪儿。狮子也并不喜欢牛的叫声,而是喜欢吃牛 。它只是通过那种声音知道牛走近了它 ,所以才显得是喜欢那种声音。同样,它喜欢的也不是因为看见 “一只家养的或野地里的羊“而高兴,它高兴的是它又能得到一顿美餐。所以,节制与放纵是同人与动物都具有的、所以显得很奴性和兽性的快乐相关的。这些快乐就是触觉与味觉。但是,就是味觉也不都是有关的。因为,味觉的活动是分辨味道,比如品酒师分辨酒的味道,厨师给菜肴添加味道,但是对味道的分辨并不给人以快乐,至少是对于放纵的人们来说算不上快乐。放纵的人想得到的毋宁说是享受这些味道的快乐,而要得到这种快乐只能借助触觉。触觉既存在于所谓性交的快乐上,也存在于享受食物与饮料的快乐上。所以,某位贪食者才会希望他的脖子比天鹅还长 。这说明他的快乐在于接触的感觉。所以,与放纵相关的感觉是那种最为普遍的感觉。放纵受到谴责也是正确的,因为这种感觉不是我们作为人独有的感觉,而是我们作为动物所具有的感觉。沉溺于这种快乐,最喜欢这些快乐而不是别的快乐,是兽性的表现。我们在这里所说的不是那些最高雅的触觉快乐,例如在健身房里由于摩擦而产生热的感觉。放纵的人喜欢的那种触觉的快乐不是属于整个身体的,而只是身体的某个部分的。
在结束了关于勇敢的讨论后,亚里士多德转向另一种与灵魂的非逻各斯部分相关的美德,即节制。如果说与勇敢相伴随的痛苦感受需要以生命为代价,节制则在某种程度上处于勇敢的反面:与节制相关的是生命中最基本的事情,即孟子所说的,食色,性也。
在将节制的对象限制到同味觉和触觉相关的事情的过程中,亚里士多德排除了种种其他快乐,包括灵魂上的快乐,视觉的快乐,听觉的快乐,以及嗅觉的快乐。亚里士多德认为,动物也没有这些感觉上的快乐,除非这些感觉因为偶然的事件与味觉或触觉的快乐联系起来,比如狗闻到野兔的气味,或者狮子听见牛的叫声。因此,人和动物所共有的感官上的快乐就被限制在了味觉和触觉之上,也正因为这种共同性,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些快乐是奴性和兽性的,因而必须适度。
然而,如果说3.7节中对德性的描述也适用于其他德性,即德性的目的在于以正确的方式,按照逻各斯的要求,并为着高尚之故对待事物,那么高尚的目的在节制中是如何体现的?这种目的如果存在的话,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味觉和触觉的确因为与人的动物性相关而显得低下吗?
亚里士多德的这种对动物性的欲望的否定与柏拉图对肉体的否定有什么相似与不同之处?
节制也同勇敢一样具有高尚的目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