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 朋友需要有限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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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各马可伦理学》亚里士多德 著 廖申白 译注 商务印书馆 (2009))
那么,一个人是应当有许多朋友?还是应当一像关于待客的俗语所说的,
既不要太多,也不要过少,
因为这也适合于说交朋友既不要没有朋友,也不要有太多朋友?对于有用的朋友,这话是十分中肯的。(因为,一个人很回报许多人,且人生短暂也令我们回报不及。实际上,朋友多过需要也就成为多余,会妨碍高尚[高贵]的生活。所以,我们自己最好不要有过多的朋友。)快乐的朋友也是有几个就可以了,就像一顿饭有点甜食就够了一样。但是好人朋友是应当越多越好呢,还是应当像城邦的人口那样,有个确定的数量?十个人构不成一个城邦,但是若有十万人,城邦也就不再是城邦了。恰当的数量也可能不是某一个数量,而是某些限定的数量中间的一个。所以,朋友的数量也有某些限定,也许就是一个人能持续地与之共同生活的那个最大数量(因为,我们已经说过共同生活似乎是友善的一个主要标志)。但是,一个人不可能与许多人共同生活或让许多人分享其生命,这无可置疑。其次,一个人的朋友们相互间也必须是朋友,如若他们也要彼此相处的话但是如若有许多朋友,这件事就比较困难。第三,一个人很难与许多人共欢乐,也很难对许多人产生同情。因为,一个人可能在与一个朋友一起欢乐的同时,又需要与另一个朋友一起悲伤。所以,比较好的做法可能是不要能交多少朋友就交多少,而只交能与之共同生活的那么多的朋友。实际上,一个人也不可能与许多人产生强烈的友爱。正因为这一点,一个人不可能对许多人产生性爱。因为,性爱往往是极端的友爱,只能对某一个人产生。强烈的友爱也同样只能对于少数的人产生。这种看法可由事实得证。伙伴的友爱只包括少数几个人。常为人们歌颂的友爱都只存在于两个人之间。与许多人交朋友,对什么人都称朋友的人.就似乎与任何人都不是朋友(除非说同邦人都是朋友)。我说的是那种被看作是在谄媚的人。当然,一个人可能同许多人都有同邦人的友爱而仍然是一个公道的人而并不谄媚。但是,一个人却不可是许多人的朋友,并且都是因他们的德性和他们自身之故而爱着他们。因德性和他们自身之故而交的朋友,有少数几个我们就可以满足了。
友爱需要在共同生活中得以实现,而我们有限的精力和时间意味着需要对朋友的数量加以限制。这种数量的限制是针对所有类型的朋友而言的,有用的朋友的数量应该与需要相当,快乐的朋友与有节制的欲望相当,而道德高尚的朋友则应当以能够实现共同生活为限。
共同生活的限制来自于友爱在生命中的作用,我们不能够与许多人分享生命,因此也只能拥有有限数量的朋友。极端的友爱甚至是排他的,例如性爱的关系。这种真正的友爱可遇而不可求,因此一个人也很难拥有很多真正的朋友。
如何理解友爱所要求的共同生活?
共同生活的要求是针对所有类型的友爱而言的,还是仅仅是高尚的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