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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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各马可伦理学》亚里士多德 著 廖申白 译注 商务印书馆 (2009))
温和是怒气方面的适度。这种适度的品质实质上没有公认的名称,两种极端的品质也没有名称。我们用温和来称呼这种适度的品质,虽然它有些偏向于那个没有名称的不及。过度的品质也许可以称为愠怒,因为我们在讨论的感情是怒气,尽管引起怒气的原因多种多样。一个人如果在适当的事情上、对适当的人、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候、持续适当长的时间发怒,就受到称赞。既然温和受到称赞,那么这样的人就是一个温和的人(因为,温和的人其实就是一个脾气平和,不受感情左右,而按照逻各斯的指导,以适当的方式、对于适当的事情、持续适当的时间发怒的人,尽管他由于宁愿原谅别人而不是复仇而显得偏向不及一边)。而不及,不论把它叫作麻木还是别的什么,则受到谴责。因为,那些在应当发怒的场合不发怒的人被看作是愚蠢的,那些对该发怒的人、在该发怒的时候也不以适当方式发怒的人也是愚蠢的。人们认为,这样的人对事情好像没有感觉,也感受不到痛苦。一个人如果从来不会发怒,他也就不会自卫。而忍受侮辱或忍受对朋友的侮辱是奴性的表现。过度也是就这些方面说的(因为一个人可能对不适当的人、在不适当的事情上、以不适当的方式一一太快或持续太久一一发怒)。但这不是说这些方面的过度都会同时发生在一个人身上。这种情形不大可能出现。因为,恶会自己破坏自己。如果它成就了完整的恶,那就将令人不堪忍受了。易怒的人的怒气来得快,他对不适当的人、在不适当的事情上发不适当的怒气。但他的怒气过去得也快,这是他好的地方。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不控制自己的怒气。由于脾气急躁,他的怒气会立即发泄出来,但发泄了,怒气也就过去了。暴躁的人是脾气最急躁的人。他们不论什么场合,一有事情就会发怒。他们的名字也因此而得。愠怒的人的怒气则较难平息,而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他们压抑着自己的怒气。不过,他们一旦报复了,这怒气就会过去。因为报复产生的是快乐而不是痛苦,这种快乐消除了他们的怒气。如果得不到这种发泄,怒气就一直压在他们心里。由于他们不把这怒气表现出来,也就没有人去平息它们,而一个人自己消化怒气需要很长时间。这样的人对自己、对朋友都是最麻烦的。我们把在不适当的事情上以不适当的方式发怒的人、发怒持续时间过长的人,以及不报复和惩罚别人怒气就不会平复的人,称为怪癖的人。我们把温和看作是与过度,而不是与不及相反的。这不仅因为过度的情形较为常见(因为人更倾向于报复),而且因为脾气坏的人更难相处。
我们在前面说过的那番话在这里显得更为清楚。我们很难确定一个人发怒应当以什么方式、对什么人、基于什么理由。也很难确定,发怒持续多长时间,或者自何时起,就不再正确而成为错误。因为,我们并不谴责一个稍稍偏离一一无论朝过度还是朝不及一一的人。我们有时称赞那些在怒气上不及的人,称他们温和。有时又称赞那些易动怒的人,称他们勇敢,认为他们有能力治理。所以,一个人偏离得多远、多严重就应当受到谴责,这很难依照逻各斯来确定。这些事情取决于具体情状,而我们对它们的判断取决于对它们的感觉。然而十分明白,适度的品质,即对适当的人、就适当的事、以适当的方式等等发怒的品质,受称赞,过度和不及则受谴责一一轻微的偏离受轻微的谴责,较大的偏离受较重的谴责,最大的偏离受最重的谴责。所以,我们应当追求的显然是适度的品质。关于怒气方面的品质我们就谈到这里。
温和是怒气的适度,但它原本并没有公认的名称。与其他品质相比,怒气的适度尤其难以把握,因为怒气中的激情的力量常常会拒斥逻各斯的指引。这种德性需要在适当的事情上、对适当的人、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候、持续适当长的时间发怒。这些要求和限制几乎需要一种虚假的,而非真实的愤怒;它的作用是在应当发怒的场合表现出怒气,以免被人当作是愚蠢的。亚里士多德将怒气的适度称为温和的人,也正是要求这样的人脾气平和,不受感情的左右。但怒气本身就是我们最强烈的感情之一,因此这一德性中就包含了一种张力,需要在具体的情境中不断取得平衡。
在这一节,亚里士多德描述了四种在怒气上过度的人,即易怒的人、暴躁的人、愠怒的人和怪癖的人。这四种类型的怒气在发怒的时间、发怒的对象以及发怒的场合上有所区别。这些类型都是朝向过度的偏离。而在不及的一方面,则只有麻木一种,因为麻木是在任何时间、场合或对象面前都不表现出愤怒。
怒气与逻各斯可以同时存在吗?
在什么样的场合下,表现怒气是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