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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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各马可伦理学》亚里士多德 著 廖申白 译注 商务印书馆 (2009))
我们可以通过考察那些明智的人来引出明智的定义。明智的人的特点就是善于考虑对于他自身是善的和有益的事情。不过,这不是指在某个具体的方面善和有益,例如对他的健康或强壮有利,而是指对于一种好生活总体上有益。这一点可由下面的事实得证,如果有人在(某个谈不上有技艺的领域)对实现某个目的方面精于计算,我们也说他在那个方面明智。(所以,在总体上明智的人是善于考虑总体的善的人。)但是,没有人会考虑不变的事物。也没有人会考虑他能力以外的事物。所以,既然科学包括证明,而对于那些其始点可变化的事物无法作出证明(因为有关它们的一切都是可变化的),既然人不可能去考虑那些必然的事物,明智就同科学以及技艺不同。明智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实践的题材包含着变化。明智不同于技艺,是因为实践与制作在始因上不同。所以,明智是一种同善恶相关的、合乎逻各斯的、求真的实践品质。所以,我们把像伯利克里那样的人看作是明智的人,因为他们能分辨出那些自身就是善、就对于人类是善的事物。我们把有这种能力的人看作是管理家室和国家的专家。(这也就是我们用节制来称呼那种品质的原因,节制这个词的意思就是保持明智。节制所保持的是明智的意见。因为快乐与痛苦并不毁灭和扭曲所有意见,例如三角形内角之和等于或不等于两个直角的意见,而只毁灭和扭曲有关实践的意见。实践的始因是我们的实践的目的。但是,一旦个人被快乐和痛苦所毁灭,他就完全不能辨别始点,就不会明白他的选择和行为都应当向着或为着那个目的,因为恶会毁灭对始点的理解。)所以,明智是一种同人的善相关的、合乎逻各斯的、求真的实践品质。其次,技艺中有德性,明智中却没有德性。此外,在技艺上出于意愿的错误比违反意愿的错误好,在明智上则如同在德性上一样,出于意愿的错误更坏。由此可见,明智是一种德性而不是一种技艺。在灵魂的两个有逻各斯的部分中,明智必定是一个部分的德性。就是说,它是那个构成意见的部分的德性。因为,意见是同可变的事物相关,明智也是这样。但是,明智不仅仅是一个合乎逻各斯的品质。这可以由下面这个事实得证:纯粹的合乎逻各斯的品质会被遗忘,明智则不会。
明智是实践的智慧,它与科学不同,因为它不考虑不变的东西;明智也不同于技艺,因为它与实践相关,而实践以自身为目的,技艺的目的则在于外在的产品。明智所考虑的对象是总体上的善,是一种同善恶相关的、合乎逻各斯的、求真的实践品质。
由于实践以自身为目的,其始因就包含在目的当中。被快乐和痛苦所毁灭的人,无法辨别善的目的,因此也就无法进行有效的实践。因此节制和明智在希腊语中具有同一个词根,节制的希腊语的字面意思就是“保持明智”。
明智是灵魂中构成意见的部分的德性,它本身就是一种德性,因而亚里士多德说它不包含德性,因为明智与德性不可分离。与之不同的是技艺,技艺本身不是德性,因此它可以有德性,也可以没有德性。在技艺中,一个人如果故意犯错,说明他对这门技艺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所以才能控制自己是否犯错,而错误本身在技艺中是中性的(不与善恶相关)。而在明智中,错误是对中道的偏离,因此是受谴责的,在这个意义上出于意愿的错误更坏。
如果明智是一种意见,这是否意味着明智有可能是错误的?